个人信息保护法-特色分享

时间:2021-08-22  作者:

个人信息保护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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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个人保护法”。

此次颁布施行的个保法有哪些特色?


分类保护个人信息

个保法把个人信息分为敏感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后的个人信息和其它个人信息,对不同类型的个人信息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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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止“大数据杀熟”

个保法明确规定,为维护网络空间公众合法权益,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时,禁止“大数据杀熟”。其针对性规范如下:

定义自动化决策:是指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分析、评估个人的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或者经济、健康、信用状况等,并进行决策的活动;(第八章/第七十三条)

遵守一般原则: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第一章/第五条),公开、透明原则(第一章/第七条);

做出专门规范:保证自动化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第二章/第二十四条),事前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第五章/第五十五条);

个人自主权力: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进行说明,拒绝自动化决策。(第二章/第二十四条)。


三、履行特别义务

个保法专门对业务类型复杂、用户数量巨大的重要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提出了以下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监督;

2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规则,明确平台内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处理个人信息的规范和保护个人信息的义务;

3

对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处理个人信息的平台内的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停止提供服务;


4

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第五章/第五十八条)


结语


但是,如何确定业务类型的复杂度、用户数量巨大的界限、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重要程度,需要进行完善。第三章第四条和第五章第五十二条中有关个人信息的处理数量由国家网信部门规定。

云智信安作为国内数据安全行业的创新黑马,从成立之初就把保护个人隐私数据作为我们的重点研究课题,为共创个人信息保护的良好环境努力奋斗。